1700處智能交通綜合信號控制系統-通信網絡安全交換平臺建設部分公開招標公告更正公告
2019年09月23日 16:55 來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購項目名稱 | 1700處智能交通綜合信號控制系統-通信網絡安全交換平臺建設部分 | ||
品目 | |||
采購單位 |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本級 | ||
行政區域 | 北京市 | 公告時間 | 2019年09月23日 16:5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9年09月12日 | 更正日期 | 2019年09月23日 |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 |||
項目聯系人 | 業務二部 姚鈺春、姚沖、金珊 | ||
項目聯系電話 | 010-63509799 | ||
采購單位 |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本級 | ||
采購單位地址 | 北京市西城區阜成門北大街1號 | ||
采購單位聯系方式 | 68398366 | ||
代理機構名稱 | 北京華采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機構地址 | 北京市豐臺區廣安路9號國投財富廣場6號樓1601室 | ||
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 010-63509799 | ||
附件: | |||
附件1 | 0660更正公告.pdf |
項目名稱:1700處智能交通綜合信號控制系統-通信網絡安全交換平臺建設部分
項目編號:PXM2019_007102_000025 -JH002-XM001
一、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業務二部 姚鈺春、姚沖、金珊
項目聯系電話:010-63509799-8038、8036、8034
二、原公告名稱及地址時間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9-09-12 17:46
本次變更日期:2019-09-23 15:09
原公告項目名稱:1700處智能交通綜合信號控制系統-通信網絡安全交換平臺建設部分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beijing.gov.cn/xxgg/sjzfcggg/t20190912_1162126.html
三、更正事項、內容
更正事項:技術需求及合同的付款方式
原公告內容:
1.第四章技術需求:(八)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15個工作日內,采購人向中標人支付合同總金額的30%作為預付款;
初驗合格后15個工作日內采購人向中標人支付合同總金額的20%;
系統試運行完畢并經采購人最終驗收合格后采購人向中標人支付合同總金額的40%;
在支付項目第三筆款項前,中標人向采購人提供合同總價款的10%、有效期自系統終驗合格之日起3年(或投標人承諾的質保期)的銀行履約保函原件。
2. 合同第五章付款
5.4乙方同意選擇以下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15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30%作為預付款;
初驗合格后15個工作日內,甲方人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20%;
系統試運行完畢并經采購人最終驗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40%;
在支付項目第三筆款項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總價款的10%(有效期自系統終驗合格之日起3年或投標人承諾的質保期)的銀行履約保函原件。
現更正為:
1.第四章技術需求:(八)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15個工作日內,采購人向中標人支付合同總金額的30%作為預付款;
初驗合格后15個工作日內采購人向中標人支付合同總金額的20%;
系統試運行完畢并經采購人最終驗收合格后采購人向中標人支付合同總金額的50%;
在支付項目第三筆款項前,中標人向采購人提供合同總價款的10%、有效期自系統終驗合格之日起3年(或投標人承諾的質保期)的銀行履約保函原件。
2. 合同第五章付款
5.4乙方同意選擇以下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15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30%作為預付款;
初驗合格后15個工作日內,甲方人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20%;
系統試運行完畢并經采購人最終驗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50%;
在支付項目第三筆款項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總價款的10%(有效期自系統終驗合格之日起3年或投標人承諾的質保期)的銀行履約保函原件。
其它內容不變。
四、其它補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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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聯系方式:
采購單位名稱: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本級
采購單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阜成門北大街1號
采購單位聯系方式:謝文新,68398366
采購代理機構全稱:北京華采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地址:北京市豐臺區廣安路9號國投財富廣場6號樓1601室
代理機構電話: 010-63509799-8038、8036、8034
公告期限:5個工作日